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77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3-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77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纪委监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谢永功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第2023277号)。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贵委为该建议主办单位,我院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2018年2月,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至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举报工作不再由检察机关管辖。为适应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将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职能纳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按有关信访工作规定处理举报事项。
广西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我区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和运转机制,建设集申诉控告、法律监督、司法救助、司法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窗口,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检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全区三级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治理重复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等工作。二是规范有序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受理的群众信访,均按照“七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办理,有效解决信访工作“程序空转”、信访矛盾上行、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率偏低等问题。三是加大开展公开听证力度。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四是加强督导,严肃追责问责。重点督导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及时整改,对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推进新时代涉检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下一步,我们要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实质性”化解讼争的理念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努力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诉求,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305/t20230505_41250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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