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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51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3-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51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罗旭代表提出《关于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的建议》(第2023511号)。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贵厅为该建议主办单位,我院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广西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解决影响或阻碍律师执业问题为重点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

  一、强化诉讼过程中律师权利保障。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司法厅等单位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充分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履职行为。

  二、依法受理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和新型检律关系构建,着力强化阻碍律师依法行驶诉讼权利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对律师申请会见、申请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等重点申请事项及时应对和正确处理,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开展检律协作,实现积极良性互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就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信访积案化解、公益诉讼、企业合规、律师执业保障等工作开展协作,推动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切实保障。通过领导互相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论辩赛、举行同堂培训等方式,强化合作配合。今年3月1日,最高检、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我们将把这个新规作为今年检律协作的一个主要内容进行开展和推动,择时召开检律协工作会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律沟通互动,不断完善检律协作制度机制,合理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305/t20230505_41250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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