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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检察机关多向发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8-1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非常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要是没有他们的合规营救,我这企业可能要倒闭了。”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一林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表示,普洱市检察机关介入,不仅给自己和公司员工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还理清了公司规章制度,明白了下一步该如何依法管理经营公司。

  据悉,张某的林业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与一企业签订了8000亩思茅松人工林地租赁合同,用于发展林下种植项目。2020年3月,张某开展林下种植魔芋,为了方便运输种子、化肥等物资,便用挖机对原有林区道路进行修缮、拓宽。在未办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修缮道路时将该企业在原林区路中间种植的部分思茅松推倒,经鉴定,推倒的思茅松活立木蓄积为53.944立方米。

  案发后,经侦查机关邀请,检察官第一时间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引导取证。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公司虽涉嫌滥伐林木犯罪,但涉案林木系单一人工林木,树木较小,系属于狭窄穿梭于林区内线条状况,与更新造林的“间伐”等同,对自然环境影响小。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非羁押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听取了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普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普洱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履职与企业合规的结合点,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打击”与“合规营救”并重,秉持“办好案也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检政协作、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作用,因地制宜,修复环境,助力公司形成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合规审查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堵塞企业管理漏洞,普洱市检察院邀请监督员、税务人员对企业进行合规风险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传播合规政策。同时建立由企业负责人、基地负责人和外聘律师成立企业合规小组,形成“企业员工+外聘律师”的合规管理体系,且企业制定林地林木管理制度,在生产环节完成合规整改,企业每月将合规计划和执行情况通报检察院和第三方监督评估团队。

  听证会上,监督员、听证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以专业化优势参与社会治理,以“真监督”“真评估”促使企业“真合规”“真整改”。经评议,参与听证各方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提出需完善的科学性、可行性意见。

  据了解,普洱市检察机关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9条措施,做实双向沟通,当好企业发展“护航员”,提供免费精准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减少阻力增添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pe/202208/t20220811_3794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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