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五举措”扎实推进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时间:2022-07-31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党建网
近年来,咸阳市渭城区始终坚持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导向、激励作用,各级各部门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进位意识不断强化,全区上下工作能动性、创造性得到极大地调动和激发,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各项工作落实有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攀升。
设置指标,上下对接,体现特色性。对上与市考指标“无缝”对接,着重把握市考指标体系的新变化、新要求;对下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全区奋斗目标,并按照“紧密联系、区别对待”的原则,差异化设置指标,分类实施考核,着力体现不同单位、不同层次的个性特点。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体现严肃性。为了突出重点,夯实责任、抓实目标,避免一些职能部门向下分解任务的随意性,要求凡向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分解下达的指标,各牵头部门必须做到“四有”,即有明确清晰的指标释义、有明确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有完善的统计认定办法、有具体的考核督查办法,促使指标下达的规范性,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监管,跟踪督查,体现经常性。严格落实指标动态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预警督办制度,全方位实时监控重点指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提前预判、分类预警、狠抓落实。定期召开指标推进会和考委会会议,对指标任务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目标责任考核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区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上半年,向指标滞后部门共发放督办函5件次,向考委会成员及成员单位呈送送阅件2件次。
完善办法,分类考核,体现公平性。按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设置的区别和职能分工的不同,将全区67个被考核单位分为街道办事处、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双管部门四大类实施考核。同时,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和区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实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报备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目标考核的可比性、操作性和公平性。
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体现激励性。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强化“创先争优”理念,不断加大奖惩力度。充分发挥“三项机制”鼓励激励作用,突出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政治激励,落实干部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关心关爱措施,激发广大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力拼搏。对获得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46个单位、获得2021年度“创优争先”奖的5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jzh/20220729/72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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