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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分级分类“五色”干预开展针对性矫治

时间:2024-09-01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罪错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

  贵州黔东南:分级分类“五色”干预开展针对性矫治

  

  (记者林建安 通讯员傅钰喻 张宗香)近日,贵州省三穗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一个“特别”的电话后,露出欣慰的笑容。电话那头是该院两年前挽救的失足学生小罗(化名),他今年考入了某技术学校,即将入学。

  2022年8月,刚满13周岁的小罗在“兄弟”的邀请下,到邻县实施盗窃,在途中遇到张某。小罗等8名未成年人当场使用暴力将张某打伤,并将其财物取走。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罗等8名未成年人曾伙同他人偷盗电瓶车,在无钥匙情况下徒手把电瓶车电线拆解搭线,自行发动车辆骑走,并非法出售牟利。

  “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是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如果错失最佳的教育矫治时机或者干预不当,部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可能会加重,甚至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检察官说。那么,如何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分级,开展针对性干预?

  三穗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当地司法社工对8名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背景、行为习惯、性格喜好等多方面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分析其犯罪原因。经调查发现,几人均存在家庭教育缺失、长期和社会不良少年接触、受不良青年影响较大等情况。

  根据案件情况,三穗县检察院依法对8名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处理——对小王、小杨提起公诉;对属于从犯、具有自首情节的小张、小万、小涛、小龙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考验期;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小罗和小晨,建议公安机关送其至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

  同时,针对个体情况差异,三穗县检察院采取了轻重不同、各有侧重的分级干预矫治措施。一方面,联合司法社工,对提起公诉的小王等人及其监护人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法治教育。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小龙、小涛等人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到当地竹编基地非遗工作室学习竹编技艺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社会化观护帮教,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教授专业技能。此外,检察机关还会同专门学校为小罗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在经过8个月的矫治教育后,小罗已于今年6月参加中考且顺利从专门学校毕业。

  小罗的案件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致力推动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的一个缩影。2023年,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针对罪错未成年人探索建立“五色”精准帮教评估机制,按照未成年人罪错程度、日常表现等设定30余项评分指标,通过量化赋分形式,将罪错行为由重到轻分为黑、红、黄、蓝、绿5个等级,采取黑色打击惩治、红色管束、黄色帮教、蓝色引导、绿色关注等措施进行分类矫治。

  据了解,2023年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共对122名涉案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帮助6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就业、回归学校46人,联合公安机关送入专门学校40余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29_664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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