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检察建议促路畅人安
时间:2024-07-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整改后,驾驶员能够提前预知路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近日,沧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对道路安全治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看到曾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已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参与“回头看”的代表们很欣慰。
“李杜公路这个路段,事故发生率很高,前面就是学校,孩子们放学都要从这里经过,非常危险……”今年5月,一名沧州市人大代表向沧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了一条这样的线索。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对沧县境内群众反映强烈的李杜公路的事故率、路况、事故原因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了实地踏勘、研讨,发现该路段属于县级公路,支路较多,同时部分路段存在缺少减速梗、交通标志标线等影响行车的安全隐患。
检察官认为,该路段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为切实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沧县检察院针对以上问题向沧县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出开展精准化治理、强化源头预防、加强法律宣传、定期分析研判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随后,沧县检察院在兴济镇北桃杏村举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推进会,邀请了沧州市、沧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沧县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兴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村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到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研究有效治理措施,提升治理效果。会上,办案检察官向与会代表汇报了数据分析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治理建议。与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一致认为李杜公路治理工作一直是群众迫切关注的问题,检察机关的建议提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会后,检察机关向沧县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沧县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采纳建议并积极回应群众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及时加装减速梗、让行标志等装置,切实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细、做实,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目前,道路设施修复、安装工作已经完成,共整改路口28处,安装减速梗11处,“让”字标识2处,路口桩29个。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7/t20240709_65541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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