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三举措”实现普法“典”对点 服务“面对面”
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4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连日来,昌宁县县直单位和13乡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系列普法活动,实现普法“典”对点,服务“面对面”。
机关法治宣传。县直单位和乡村干部职工会上,单位法律顾问纷纷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题,用严谨的逻辑、生动的语言阐述民法典的基本情况及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的新要求。同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民法典中涉及的土地承包与宅基地、继承、债权、人格权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为大家带来一场条理清晰、分析透彻、贴近工作与生活的专题讲座。
村寨以案释法。全县常态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队员走出机关、走进茶乡大地、苗岭彝乡,为广大村民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面对村民的提问,工作队员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讲解深入浅出,案例真实生动,将法治理念融入广大村民日常生活,让他们更好地传递了民法典的“法治声音”。
现场普法答疑。发挥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社区民警、法治副校长、“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等普法队伍作用,以“分散+集中”“面对面+图文信息”等形式,
通过以案释法宣传宣讲、学习培训等方式,开展多样性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律六+N进”活动。新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24人,全县达744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48户,积极引导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2024年来,全县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0余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
马宏 李晓娟(昌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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