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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四十里堡镇:“红黄榜”激发农村党员干事创业新活力

时间:2023-12-24 作者:佚名 来源:党建在线

  

  2023年以来,临沂市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深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量化积分和民主评议结果运用,开展农村党员“红黄榜”和“红色先锋”评定工作,通过“红榜”公示表扬、“黄榜”公示提醒、“红色先锋”示范表率,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推动党员主动亮身份、办实事,让党员更有党员样儿。

  明确评定标准,树立鲜明导向。每月测算五类党员(在职党员、在家党员、流动党员、老年党员、预备党员)积分,将各类党员中排名前1/3位次的,评定为“红榜”党员;每季度将当季度积分较少、受到党纪处分、由于负面言行导致出现信访或舆情的,评定为“黄榜”党员;每年综合积分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将排名党员总数前1/3位次的确定为“红色先锋”。原则上,确定为“红色先锋”的,上年度评定“红榜”党员次数不少于4次;上年度评定“黄榜”党员次数超过2次的,直接确定为“后进党员”。通过划明评定“硬杠”,以鲜明工作导向,让党员充分动起来。

  正反双向激励,激发服务热情。党员“红黄榜”和“红色先锋”评定情况及时在村内公示。同时,对“红榜”党员,每季度由村党支部通报表扬;对“红色先锋”,每年度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择优总结表扬,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名参选“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推荐参加基层干部专科学历教育入学考试。对“黄榜”党员,由1名支委成员、1名“红榜”党员开展为期1个季度的结对帮扶。对“后进党员”,转入镇后进党支部转化整顿。以“正+反”双向激励,推动党员向组织主动靠拢,激发参与服务热情。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常态长效。将农村党员“红黄榜”和“红色先锋”评定工作纳入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支部书记提高思想认识,做实党员分类管理量化积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常态化评定党员“红黄榜”和“红色先锋”。同时,积极利用“灯塔-沂水党建”网站,充分挖掘并大力宣传农村“红榜”党员和“红色先锋”的先进事迹,引导农村各类党员主动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党员队伍中营造对标提升、积极作为、比学赶超、争作表率的浓厚氛围。(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原文链接:http://www.dtdjzx.gov.cn/staticPage/news/management/20231207/2867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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