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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18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3-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218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程钊、杨晋代表提出了关于关于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贵厅为该建议主办单位,我院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广西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秉承“法治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载体,以制度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教师能力水平,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护意识养成。

  一是强化制度化建设规范师资队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按照《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等活动,制定普法活动周期表,在开学季、毕业季、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满足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需求。同时,校园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系统法治副校长要主动分析反思,排查管理漏洞,向本院党组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倒逼法治副校长针对每个学校的不同情况有效履职,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二是专业化建设强化师资力量。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加强检校合作。一方面,依托已经组建的“八桂未检护航宣讲团”人才库,将对本地法治宣讲团成员及学校的法治教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列入综合考核指标,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不定期调整,提升宣传教育实效。另一方面,采用“集中培训+远程指导”双线模式,针对一线法治教师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菜单式”专业化指导,特别是加强对新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指导,酌情附上案例解读,提高法治教师对法治课堂的驾驭能力。

  三是特色化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结合当前“双减政策”落实,积极协调学校组建“法治副校长+专业法治教师+班主任”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模式,通过业务沟通,促进法治教育与课堂管理相融合,形成法治副校长主责、专业法治教师主导、班主任主管的固定管理模式,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前提下,让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发挥更大效用。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305/t20230505_4125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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