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胡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胡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206/t20220627_37225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