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道德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专骗养老钱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陈敏 何路清

  广东省清远市的一名男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编造“认识扶贫办领导”“帮助扶贫”等理由,获取农村老年人的信任,一人分饰多个角色,骗得4位老人共计75万余元。近日,清远英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莫某到英德市某镇村民小组,通过虚构认识上级扶贫办领导,能争取扶贫经费帮助该村民小组建设文化室、饭堂等事实,在取得村民信任后,多次利用收取项目启动资金、押金、路费、伙食费、招待费等理由从村民黎某甲、黎某乙手上骗取两人代为保管的集体经费共计42万余元;通过虚构能帮助被害人购买“老人扶贫基金”、帮找工作、购买“个人扶贫基金”等事实,分别骗取被害人黎某甲人民币22100元、受害人黎某乙人民币41200元、受害人龚某人民币3000元。

  2020年9月至10月,莫某在英德市某镇分别冒充省扶贫办工作人员“黄局长”及包工头等多种角色,以能够帮助购买“扶贫社保”“扶贫房”为由,分多次骗取受害人黎某水共计27万元。

  英德法院审理认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莫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6/t20220629_14053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