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公示!内蒙古检察机关4个集体、3名个人入选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17-2020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拟表彰先进集体36个、先进个人48名。其中,内蒙古检察机关4个集体、3名个人入选。
自今日起至6月28日,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其事迹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17604810260@163.com邮箱向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一、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依法履职,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办理的多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典型案例,为国家挽回损失数千万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探索运用“四种语言+检察”工作模式,选派“四语”检察官深入牧区“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救助金38.4万元,及时回应牧民司法诉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开通“草原检察直通车”,搭建“流动听证室”,将听证搬到草原深处、牧民家中,通过“四种语言+检察听证”,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做法在全国第三届新时代检察论坛作典型发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履职作为,主动融入地区发展服务实践,142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进校园实现旗、苏木、嘎查三级42所学校全覆盖,选派“四语”检察干警担任帮扶嘎查第一书记,帮扶的贫困户人均收入达1.5万元。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始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日夜坚守、持续奋战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一线,全力做好打击重大犯罪和“扫黑除恶”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创新开展“双介入双审查”工作机制,有力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工作理念,积极投身社会综合治理,践行“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专项活动,有效压降命案发案率;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办好群众身边案、民生案,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故意杀人犯罪案件审查指引(试行)》,有效提升类案办理质效,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服判工作,从源头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赢得群众好评;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恶案件,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在平安内蒙古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作为。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主动履行维护一方稳定责任,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努力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保平安,营造平安建设良好氛围。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未成年人案件,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严惩态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工作,2018年以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70余件,发放救助金400多万元。抓实“三级院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明史知法?筑梦未来”全区中小学生党史“两法”知识竞赛活动,吸引约90万师生家长参与,指导各地联合教育部门、学校、企业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0多个,建立涵盖未检宣传、法治教育、典型案例、咨询援助等多功能的云平台,增强法治教育效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汇报,推动自治区人大审议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助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二、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
麻俐
女,蒙古族,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自治区级、市级先进个人,荣获“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成立自治区首个检察官办公室--麻俐检察官办公室,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张志华
女,蒙古族,兴安盟检察分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从检25年来,始终视信访群众为家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家事办。通过首创并推行“兴检枫桥、主动约访、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等举措,为各类信访群众提供点对点、精准高效的职能服务。她推行围绕案件开展矛盾化解、隐患排除、以点带面普法等检察职能,延伸服务社会治理工作表现成效突出,不仅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依赖赞许,还先后获得“全区争先创优项目、全国五佳优质事例、全国刑事申诉精品案件、全区贪污贿赂优质案件、全国司法救助典型性案件、 全国检察宪法宣传十佳作品”等多项荣誉。她创建的“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以全国第二名的总成绩,在获评全国五佳优质事例的同时,做法被全区检察机关推广,被自治区院检察长署名推荐并批示通报表扬。通过用心履职,她成功化解百余人集体欲进京访、因案生仇社会隐患、二三十年多头访等数十起集体、缠闹、典型访。真正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践行为民执法。王慧娟
女,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11年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经济犯罪案件50件、职务犯罪案件20件、重大刑事犯罪47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作为专案组主要承办人,王慧娟同志先后办理了王某某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及薛某某、蒋某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为建设平安准格尔贡献了青春和热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206/t20220624_3720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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