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建议书”促进父母“依法带娃”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
在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
“心茁”未检工作室
一起民事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原被告
收到了盘龙区检察院联合
区妇联、区关工委发出的
家庭教育建议书
案件情况
去年12月,该院未检部门收到区法院移送的涉未民事案件线索,法官经审理发现,在该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不能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小博(化名)抚养、探视等事宜,被告存在阻止小博与原告见面,甚至因为小博与原告见面,对小博责罚的情况。
接到线索后,该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启动盘龙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程序,开展针对小博的询问、心理测评,并由社工开展社会调查,走访社区、学校全面了解评估小博的家庭教育情况,发现原被告双方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均存在监护教育不当的情形,应当对小博父母提出改进家庭教育的意见。通过与区妇联、区关工委以及个案社工的二次会商,形成了对小博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个案服务计划,并联合向小博父母发出家庭教育建议书。
在宣告送达会上,检察官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角度,向小博父母就家庭教育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进行释法;区妇联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关工委志愿者结合小博父母存在的监护教育不当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同时,按照即将正式试行的《盘龙区关于在涉案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社工将会对小博父母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该院与区妇联、区关工委也会对小博及父母进行定期回访,对未成年人监护教育、亲子关系修复状况等进行跟踪了解,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为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及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有效落地,2022年该院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开展的同时,将进一步扩大督促监护令的覆盖面,结合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中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督促监护令工作。同时,将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及家庭教育不同情况,分类别开展建议型、支持型、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202/t20220215_35527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