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熊汉鹏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时间:2021-09-0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熊汉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汉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权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与他人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高价出租房屋获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等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熊汉鹏身为省级三甲医院主要领导,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内外勾结,疯狂敛财,亵渎白衣天使形象,严重败坏医院风气,严重损害医院政治生态,严重破坏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丧失人民立场,品行不端,道德败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汉鹏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熊汉鹏简历
熊汉鹏,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大学文化程度,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8月至2005年8月,历任江西省结核病防治所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外科副主任、副所长,江西省肺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江西省胸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5年9月至2019年5月,历任省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常务副院长(正处级)、院长(2011年12月至2020年6月,兼任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省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1年6月,被免去省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109/t20210907_984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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