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多举措保障检举控告人权益
时间:2021-07-1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鼓励检举控告人实名举报,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初次检举控告,明确告知予以受理。”近日,贺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至今,全县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54件,其中重复件8件,完成受理告知46件。
为充分保障检举控告人权益,贺兰县纪委监委将信访接待大厅划分为候访、接访、密谈、书写等不同功能区域,为来访人提供安全保密、舒适便捷的接待环境。利用线上平台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及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处理程序,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通过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分管常委包片化访、承办人员反馈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矛盾诉求,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同时,落实反馈答复机制,对短期内因检举控告未办结重复举报的,做好反馈答复工作,及时告知检举控告办理情况,有效减少重复访、多头访。坚持“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过程中,明确案管(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保密要求,指定专人、配备密柜、编号登记,妥善受理保存检举控告问题线索,严禁私自留存、隐匿销毁、摘抄复制、失密泄密等行为。2020年以来,通过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向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转办检举控告39件。
打击诬告陷害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对经县纪委监委核查失实的涉嫌诬告陷害行为的检举控告,严肃查处、形成震慑。2020年以来,共向县公安局移交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2件,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4人。
“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对失实的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消除负面影响,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维护合法权益。”贺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以来,通过发送澄清正名通知书、召开澄清正名反馈会等方式,对13件15人不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贺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7/t20210712_414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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