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自行补充侦查确定侵占数额千万元
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行政主管侵吞公司资金前后说法不一
郑州检察自行补充侦查确定侵占数额千万元
“针对冯某一案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已经按照检察建议,设置AB岗双审制,同时,对员工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近日,面对前来企业开展法治教育的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州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这位负责人口中的冯某,系郑州某人力资源公司行政部主管,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冯某自2016年至2019年间,通过虚增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侵占公司资金326万余元。冯某虽然对侵占数额予以认可,但对作案方式的供述却很模糊。
为了摸清冯某的作案手法,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列明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另一方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调取了郑州某人力资源公司行政部及财政部工作流程、工资审批及发放程序等公司文件和证人证言。承办检察官最终查清,冯某将河南某公司真实员工的工资正常发放,将真实员工的社保资金,在表格上伪造成已离职人员的工资,已离职人员的工资卡由其实际控制,其将该部分资金占为己有。
承办检察官摸清冯某的作案手段后,再次核对了其任职期间虚发工资人员明细,经对一笔笔款项仔细核对后发现,其侵占数额远不止公安机关初次认定的326万余元。经审计鉴定,冯某任职期间的职务侵占数额应追加至1023万余元。
冯某对犯罪数额增加没有异议,但坚持供述自己掌握的离职人员工资卡数为51人并非70余人。承办检察官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与冯某同一岗位的常某系其余银行卡的实际持有人,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常某已被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550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为进一步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资金流向,发现冯某前妻名下一处房产中,146万余元首付款系违法所得,并且冯某曾多次向其前妻、母亲名下账户转账累计100余万元赃款,遂督促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相关财产,并建议法院对赃款予以追缴。
案件办结后,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检察院向郑州某人力资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许泷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25_6671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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