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人物访谈

【检察日报】周晓龙代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时间:2024-09-26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为一名工人代表,我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普法讲座非常具有针对性,不仅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了解到与用工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指明了方向,我们应当在这一方面持续发力,兜牢劳动者权益保障底线。”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红光锅炉集团公司红光重工分公司环缝班组长周晓龙在参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题普法讲座”后说。

  近年来,南岗区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该院与人社部门会签衔接机制,累计接收线索11条,成功帮助11名快递员讨薪13万元;运用民事支持起诉帮助100余名劳动者讨薪150余万元;积极联合人社、法院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以“司法+行政”手段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组合拳”。

  “检察机关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做好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效办好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有效提升广大职工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了实处。”周晓龙对检察机关做实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要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提升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劳动者更有保障、更有尊严。”周晓龙建议。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05/18380467960609464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