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12项措施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时间:2021-06-0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近日,中卫市纪委监委印发《中卫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任务分解方案》,通过制定12项硬核措施,推动中卫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方面,通过提高政治站位、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加强换届纪律监督5项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形势、谋划推进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对作风建设、民生领域、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方面的监督和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区、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和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
在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方面,通过建立完善“三个清单”、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抓好问题整改常态化4项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督促党委(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带动“一班人”、“一班人”监督“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体系和监督格局。加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抓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通过坚持精准问责、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强化监督检查3项措施,对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或履行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严肃查处诬告行为,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中卫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6/t20210603_403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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