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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践悟丨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

时间:2024-09-04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

  本期嘉宾

  郑国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 军 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张 琼 安徽省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实践中,如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注重把握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突出宽严相济,立导向、树新风,稳人心、提士气

  记者:请结合实践谈谈,立足职责定位,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如何突出宽严相济,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浓厚氛围?

  郑国志:我们注重把握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坚持实事求是、突出权责一致、注重综合效果,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把握政策策略,把教育、帮助、转化、挽救干部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始终。一方面,注重从制度层面做细容错纠错,出台了《重点项目建设容错纠错免(减)责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不予追责的3个条件和可以容错免(减)责的15种情形,广泛宣传、深入落实,打消党员干部干事怕出事、出错怕问责等思想顾虑。印发典型案例,加强工作指导,鼓励基层敢容、会容、容到位,回应基层干部关切。坚持容纠并举,做实容错“后半篇文章”,促进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另一方面,注重从机制层面规范问责,制定防止问责泛化的7项工作措施,严格问责启动、调查、审批、执行等各环节程序,厘清责任链条,严把性质认定、责任划分和量纪尺度关口,注重问责调查和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考虑是否符合容错情形,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进一步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王军:我们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既坚持原则、严明纪法,又注重策略,宽严相济,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持续保持严的态势,以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以优良作风护航老区振兴发展。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完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细化问责情形,严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综合研判,妥善把握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看是出于公心还是为谋私利、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并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因素准确认定,让担当作为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一体推进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等工作,加大对诬告陷害的曝光力度,积极主动为担当者担当负责。把抓好“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重点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优化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让实干者更有底气、更有干劲。

  张琼:我们以科学精准的监督执纪执法导向引领正确的干事创业导向,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一方面,以严管释放力度,通过严管让干部明确行为边界,知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在履职用权上遵纪守法。另一方面,以厚爱传递温度,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进行综合研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自觉在干事创业上“放开手脚”。实践中,我们注重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在案件调查环节,坚持严格执纪执法与讲究政策策略相结合,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纪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帮助被审查对象分析错误性质和危害,让其真正知错认错、悔错改错,最大限度教育、帮助、转化和挽救干部。在定性处置环节,既严格依据错误事实、纪法规定,又全面考量行为动机、性质情节、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因素,特别是针对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失误错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因公还是因私、是肆意违规还是探索之误,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完善机制,细化举措,严防“一处了之”“一问了之”,切实为干部担当作为解决后顾之忧

  记者:在落实相关措施过程中,如何细化举措,形成工作闭环,帮助干部切实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

  郑国志:我们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虽有失误错误但免责的干部和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被追责问责干部以及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全方位、多角度关心关爱,助力干部解开心结、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对虽有失误错误但免责的干部,有针对性地提出纠错要求,与其所在单位一道,引导他们汲取教训、真心改过、挽回损失、干事创业。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被追责问责干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所在党委(党组)的沟通联系,将干部表现、群众评价等如实全面反馈,作为考核评价、提职晋级的参考,帮助他们重整行装再出发。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一人一策”做好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开展工作。建立案件承办部门、审理部门和法规部门“联合会审”机制,对澄清正名相关证据认真审核,对申请、认定、办理、备案等四个步骤严格把关,完整留存各阶段审核材料,实现澄清正名全程可追溯,确保澄清结果经得起检验。澄清正名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审批手续、澄清函、相关记录等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对接,强化澄清正名成果运用。

  王军:我们在不断完善澄清正名机制,加大对诽谤诬告查处力度,做实回访教育等工作的同时,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信阳市容错免责事项备案暂行办法》,对容错纠错的启动、受理、调查、建议、决定、执行等六个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并提供操作指引。建立容错纠错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以及案件承办室组成的审核小组,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共同分析研判,确保精准容错纠错。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试验、推动发展等过程中,因失误或者偏差构成违纪违法的,从工作出发点、工作方法、工作效果以及法规依据等四个方面入手,综合考量是否纳入容错纠错范畴。在开展容错纠错的同时,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于明令禁止的行为坚决予以惩治。

  张琼:对干部的查处问责不能简单地“一处了之”“一问了之”,我们把开展回访教育作为做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一环,持续细化完善回访教育工作流程,推动形成“访前评估研判—访中教育关怀—访后评价反馈”的工作闭环。比如,我市生态环境局萧县分局某乡镇环保站原负责人因对该镇一企业违规侵占生态保护区问题失管失察被问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在开展问责对象集中回访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将其确定为重点回访对象。回访前,我们针对该同志的违纪类型、工作性质、思想动态、现实表现、性格特点等,会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精准画像”,有的放矢制定回访计划。回访中,通过与之开展关怀式、鼓励式谈心谈话,了解到他在受到处分后心理包袱较重,存在心灰意冷、沮丧泄气的情绪。为此,我们一方面以案释纪明规,阐明履责不力可能带来的后果影响,使其对问责处理心服口服。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为其解开心结、打消思想顾虑。回访结束后,我们形成评价报告并向其所在单位反馈,要求客观公正对待回访对象,防止受处理处分干部被标签化、边缘化。回访后,该同志也能够迅速调整状态,工作更加积极主动。

  既严惩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又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老实人吃亏

  记者: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鼓劲,需从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郑国志: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既严惩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又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老实人吃亏,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充分体现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既给违纪违法人员应有的惩戒,也给迷途知返、真诚悔过的党员干部提供改过的机会,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公正、认真甄别、综合研判,对触犯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党纪高压线的,坚持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纪法面前没有特权,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属于容错纠错范畴的,敢容错、善容错、真容错,以组织为干部担当推动干部为事业担当。

  王军: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让实干担当者更有底气、更有干劲。持续深化容错纠错工作,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做到“当容则容,应容尽容”。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完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双向移送机制,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及程序,防止和纠正问责不力、问责泛化、“求快不求准”等问题,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坚决不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心悬着”,充分保护和提振党员干部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积极性。

  张琼:我们将在从严监督管理上持续发力,始终以严的基调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重点查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甘于“躺平”不作为、敷衍了事慢作为、任性决策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推动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让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没市场。在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上持续发力,坚持监督加压与信任加力并重、严肃问责与容错免责并重、澄清正名与严查诬告陷害并重、纠正有错与激励有为并重,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细化优化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精准问责、关爱回访等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定期汇编发布指导性案例,推动追责问责精准化、容错纠错常态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回访教育个性化,持续巩固发展好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409/t20240903_916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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