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黄山:守护乡村“小路”上的“大安全”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这座桥修好了,我们上山干活经过这里也不用提心吊胆了,真是太好了……”生活在休宁县某村的村民感慨道。这个由于便民通道遭洪水损害后一直没有修复,只能用木头搭建危桥出行的路段,终于有了一条“安全”的通勤路。
这是黄山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乡村公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解决的一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黄山市检察机关针对乡村公路安全领域已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份,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为乡村道路生产运输和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12345热线线索反馈
检察机关迅速反应
2023年5月,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与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签订了“公益诉讼检察+12345热线”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明确了12345热线在受理群众诉求时,将涉及公益诉讼线索推送检察机关。
在12345热线推送的线索中,黄山市检察院发现,群众反映的多条线索中涉及到了乡村公路安全问题,包括屯溪区、徽州区、休宁县部分乡村道路口路面破损严重、沙石堆积、交通标志损坏及交通标线不规范等情形。农村道路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和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黄山市检察机关及时响应群众诉求,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角度出发,积极部署开展农村道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争凝聚多方合力齐抓共管,消除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让村民出行安全。
府检联动齐发力
规范办好案件解难题
接到相关线索后,黄山市检察院及时研判,并将相关线索转至区县检察院。区县检察院迅速履职,赶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拍摄照片固定证据。
经查,屯溪区多条乡村道路路面、路灯损坏严重,示警桩等交通标志缺失;徽州区某村道堆积石头,影响村民出行;休宁县某村便民通道遭洪水损害后没有修复,村民只能用木头搭建危桥出行。
取证完毕后,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积极作为。屯溪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召开安全磋商听证会,围绕道路安全问题商讨解决方案。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法履行管理强化养护职责以及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建议,被建议单位表示接受,并以检察建议所提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四清单”,予以常态化落实,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受邀的听证员代表对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方式助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休宁县检察院针对休宁县某村民出外桥梁道路被洪水摧毁,无路通行,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生产安全问题,积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所涉镇政府、村委会沟通,共同处置桥梁修缮问题,多方筹集资金用于修复新桥并对河岸道路进行加固修理。
公益诉讼“回头看”
做好“后半篇”文章
针对相关乡村道路整改情况,黄山市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效果,尽全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2023年12月1日,屯溪区检察院运用无人机对前期办理的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拍摄取证,共巡查辖区农村公路共有154.048公里。经巡查,相关农村公路沿线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相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得到有效整治。
休宁县检察院也对所办案件通过现场走访进行“回头看”,目前该新桥已修建成功,村民能够正常通行,满足了村民日常生活和田间生产需要。
此外,检察机关还主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联合巡查、口头建议、磋商座谈等方式,持续深化乡村公路安全护栏损坏、路面污染、道路堆物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除,解决好乡村公路安全痛点难题,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
能动履职,止于至善。今年,黄山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12345热线反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履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405/t20240514_6464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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