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把脉问诊合力解决社矫对象面临的难题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禁止令为何禁而未止
浙江景宁:把脉问诊合力解决社矫对象面临的难题
“家庭农场已经转给别人经营了,现在我有了谋生的新手艺,还得感谢你们!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3月27日,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对前来了解情况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3年8月,张某因在经营家庭农场期间使用氯霉素片喂食病患鸡,被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被宣告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判决生效后,张某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2023年11月,景宁县检察院在进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疑似张某违反禁止令执行的线索,随即展开调查。“张某是否按照要求执行禁止令?是否还在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入矫以来,他是否有每月报告自己执行禁止令的情况,他的家庭农场怎么样了?”检察官向有关单位调查核实张某执行禁止令情况。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张某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检察官发现原案涉及的家庭农场仍登记在张某名下,并无变更记录,在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和实地调查后,查实张某仍在经营家庭农场。
张某为什么不将家庭农场转让?这背后是不是存在什么隐情?承办检察官决定再次走访张某农场所在地的村委会。“他家的鸡鸭很多,没人接手难以处理。他出过车祸,腿脚不便,没法干重活,所以只能养养鸡鸭这些。”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说。
原来,张某遭受过交通事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他名下的家庭农场饲养着2000余只家禽,这些家禽当时都还处于生长期,没法进行售卖处理,而家庭农场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家里高龄的父母和读书的子女需要他照顾,因此在禁止令发出后,张某没有将农场转让。
禁止令禁而未止,法律的权威需要维护,张某的困难也需要解决。2023年11月18日,该院就此邀请张某所在村的村两委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相关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参会代表经讨论一致认为应当监督制止张某继续实施违反禁止令的行为,并共同帮助解决他的合理诉求。此后,在该院的推动下,经村委会协助,家庭农场承接人员得到有效落实,张某以合理价格整体转让了农场。12月13日,景宁县检察院协同县司法局为张某落实了过渡性就业安置,由相关单位为他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今年春节后,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家企业上班。
针对张某案暴露出的相关单位对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交付存在脱节、执行中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案矫正方案、没有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月报告禁止令执行情况等问题,景宁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023年11月28日,张某被依法作出警告处罚,同时相关单位对存在的监管不当行为进行排查整改,有效规范了安全监管。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沈彬海 练梦龙)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21_6545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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