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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东宝区:检察官与全国人大代表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荆门东宝:检察官与全国人大代表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

  以严格监管促安心经营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张楠)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党总支书记胡为义共同走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

  今年6月初,该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荆门市漳河新区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谭某于2024年1月至4月期间存在不请假外出的情形。经查阅社矫档案及询问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检察官了解到,谭某系荆门市某餐饮企业实际控制人,因企业经营需经常性跨地区外出洽谈业务、采购食材,谭某向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了请假手续,活动地点为荆门至武汉。但在2024年1月至4月期间,谭某因采购物资前往广西、上海等地时,却未向社区矫正机构履行请假手续。

  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机构履职不全面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情形发出书面监督意见,社区矫正机构采纳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对谭某给予相应处罚,并调整其管理类别为严格管理。

  

  胡为义代表(中)和检察官听谭某介绍企业经营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企业经营情况及外出需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胡为义到谭某所在的公司走访,实地查看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用工需求,并与谭某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及生活情况。

  座谈中,该院副检察长肖必辉向胡为义和谭某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当前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解释说明,告诫谭某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外出临时变更地点的,可通过电话向社区矫正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胡为义提醒谭某要引以为戒,端正态度,请假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并鼓励其安心经营,管理好企业。

  谭某向肖必辉一行全面介绍了今年以来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此前,他误以为只要履行了请假手续,到其他地区就不需要报备,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教育,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制度,积极调整心态,努力将企业做大做强,回报社会,为东宝经济发展作贡献。

  对此次活动,胡为义表示,检察机关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对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明了深层次原因,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体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柔性”,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体现检察担当。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5_660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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