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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亮点巡展丨通辽:强履职 提质效 倾力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

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追求,以“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为充分展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践行蒙古马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奋力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成效。内蒙古检察在“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期间,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回顾近年来各地区行政检察工作亮点。

  

  近年来,通辽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将“穿透式”监督理念贯穿办案始终,提升办案质效,创新社会治理模式,锤炼队伍建设,推进全市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

  

  立足职能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精准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通辽市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关于办理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案件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报告以及交办、转办、督办、联办等办案机制,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推动解决一些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奈曼旗检察院办理的孟某某行政检察监督案,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发现行政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经提请抗诉,依法得到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获评2021年度全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数字赋能,深化行刑反向衔接。为强化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施行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推动解决易出现的行政处罚幅度不一致、标准不统一问题,通辽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以行刑反向衔接助推醉驾治理”小专项活动中,积极探索构建监督模型,取得良好成效。科尔沁区检察院创建的“醉酒驾驶行政处罚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数据500余条,推广至全市检察机关运行,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46件,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5件。

  

  多点发力,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高检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通辽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主动对接法院、司法局,制定《在行政复议阶段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协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等5项协作机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监督纠正、促进和解、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察+N”方式,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协同化解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3件,有效解决了行政案件“案虽结、事难了”问题。开鲁县检察院采用调阅卷宗、专家咨询、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意见、联动多方实地勘测等措施,成功化解曲某某与陈某某土地边界纠纷一案,解开当事人10余年心结。通辽市检察院办理的郜某某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多次对郜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考虑到郜某某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实际,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郜某某自愿息诉罢访。

  

  依托专项

  

  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方案”。通辽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落实“检察护企”专项活动,聚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涉民营企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活动,组织人员评查涉企行政案件400余件,针对发现的实体、程序、文书方面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科尔沁区检察院办理的通辽市某加工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通过审阅案卷、咨询生态资源环境领域法律专家,查清违法事实,准确认定该案存在“一事二罚”情形,经监督行政机关撤销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为规范该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过一年多的持续监督与跟进,制发检察建议3件并向人大上报专题报告,促使行业治理问题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同时两级检察机关畅通衔接渠道,问需企业,服务企业。扎鲁特旗检察院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先后制定《扎鲁特旗公检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民企刑事、行政案件衔接机制》等7份协作工作机制,科左后旗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到当地民营企业实地调查7次,普法知识进民企,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

  

  为保障民生福祉贡献“检察力量”。近年来,通辽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加大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回应民生关切。库伦旗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对王某某作出罚没款额138560元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经该院制发检察建议、会商研讨、跟踪督促,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对王某某重新作出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2240元,并处罚金400元的行政处罚,实现过罚相当。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座谈交流、建立机制、评查案卷等方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共评查行政执法卷宗300余册,制发检察建议21件,提出整改意见27条,均被采纳整改,有力解决该领域突出问题。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五年来,通辽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80件,制发检察建议411件。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和“保护草原林地”专项活动中,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与自然资源部门会签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规范有序。联合法院,组成评查小组,对全市近十年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的行政案件进行排查,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87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草原林地环境资源。如科左中旗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旗某镇村民包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7098平方米农用地建设住宅及院落,行政机关未保障包某某陈述、申辩以及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处罚决定,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法院裁定准予执行错误,该院向旗法院发出撤销行政裁定的检察建议书被采纳。该案获评2021年度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三措并举

  

  锤炼行政检察过硬队伍

  

  打造工匠团队,着力加强业务培训。组建工匠团队,以高学历、经验丰富、法律专业扎实等为标准,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组团作战,以老带新,优化人员配置,助推行政检察工作提档升位。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开展调查研究、汇编发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指导》,加强对下指导,将培训工作融入日常、化作经常。通辽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被评为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跨部门检察官联席,群策群力促公正。与民事检察部门定期召开部际检察官联席会议,打破部门间界限,凝聚集体智慧,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深入研讨,共同“把脉”,达成共识,为承办检察官精准把握案件提供有力支持,推动案件公正办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积累司法办案经验,培育精品典型案例,助推办案质效和队伍素能“双提升”。

  

  互派骨干交流学习,搭建法检“共进桥”。搭建法检交流沟通平台,2023年至今,行政检察人员到法院交流学习5人次,学习审判机关办案模式、工作方法、运行机制,取长补短,不断汲取新的养分,提高办案能力,提升队伍素能。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xzjc/202407/t20240712_6559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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