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让庭审现场成为党纪学习教育“活课堂”
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近日,随着法槌落下,德宏州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余某某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石某某涉嫌犯贪污罪一案在芒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为更好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结合实际运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芒市组织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将党纪学习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部分州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也到现场参加旁听。当天共有3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沉浸式”党纪学习教育。
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的深入,被告人余某某、石某某在利益诱惑面前突破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事实逐步呈现。“身边人”成为“案中人”的鲜活案例,让在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警醒,深刻认识到从破纪到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芒市将庭审现场转变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活课堂”,实现了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审促廉的效果。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坚持本心,因自己的贪念给社会造成影响、家庭造成负担,还牵连那么多人,对不起!出来以后会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弥补自己的过错,我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痛心疾首的忏悔,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
“这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为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常常带来不少诱惑和考验,必须以案为鉴,提高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一名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表示。
此次庭审活动,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增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认识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将在工作生活中时刻绷紧“廉洁”弦,绝不破底线一分,不越雷池一步。
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芒市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芒市“清廉讲师团”送“纪”上门宣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看守所、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运用违纪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纪法惩处“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德宏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芒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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