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3-12-0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张家口市阳原县浮图讲乡葫芦涧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贤,村委会原会计李文忠套取绿化租地补助款问题。2016年,李贤通过编造虚假发放花名表、伪造领款村民签字,侵吞占地补偿款16万元;2018年,李贤、李文忠在实施造林绿化项目过程中,编造虚假承包协议,共同套取租地补助款7.2万元。李贤、李文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保定市涞水县王村镇政府原财务工作负责人杨学坤挪用土地流转款问题。2023年2月至3月,杨学坤以支出土地流转费名义挪用941万余元公款归个人使用。2023年4月,杨学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沧州市河间市兴村镇邱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郭吾同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4月,郭吾同将邱庄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他人,并将转让款50万元占为己有。郭吾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邯郸市冀南新区马头镇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冯志军,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冯伟栋,村委会原会计李桂霞等人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20年6月,冀南新区马头镇西村在开展征地过程中,冯志军、冯伟栋和李桂霞虚报土地8.96亩,共同套取征地补偿款68万余元。冯志军、冯伟栋和李桂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衡水市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高国库、二级主任科员张振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至2022年,高国库、张振松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别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白酒2箱,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高国库、张振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昌黎县马坨店乡邱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万华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21年初至2022年10月,姚万华明知村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碍于情面未进行制止,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违法占地2.89亩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姚万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6起案例,有的工作不实、作风不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有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群众补助、惠农资金和集体资金,受到党纪国法严肃惩处,教训极为深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勿触“红线”。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扛起“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三农”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把对初心使命的坚守转化为造福人民的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明察暗访、教育引导、以案促改力度,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07/08/content_90338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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