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追回多付的工程款
时间:2023-11-0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都怪我一时糊涂,没有经过实地验收就在项目验收单上签了字,导致该项目多支付工程款。我对此深感愧疚,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日前,面对遂川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该县泉江镇某村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懊悔地说。
此前,该县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泉江镇开展常规巡察,他们在在查阅村财务账目资料时发现,一份工程结算清单有一笔费用支出存疑,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了解后,将此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县监委。该县纪委县监委立即成立工作组进行核查。
经查,该工程项目完工后,村干部在验收时没有对工程量进行核算,而是直接采用施工方提供的数据,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在审核把关时,也没有经过实地验收,就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导致多付工程款数万元。最终,村党支部书记王某等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付的工程款也被追回。
近年来,该县纪委县监委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加大对涉农、教育、医疗卫生等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结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救助保障等民生领域深入整治,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镇村干部贪污贿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同时紧盯教育、住建等行业领域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持续强化“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下一步,将持续把基层‘微腐败’问题作为整改整治重点,持而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遂川县纪委县监委齐玉光康欣)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310/t20231027_103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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