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强化澄清正名 严查诬告陷害
时间:2023-10-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消除顾虑,让我放下思想包袱。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作好表率……”近日,在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干部澄清正名会上,该大队干部李某某说道。
今年8月,景洪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李某某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履职、不作为的问题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经实地走访、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和找相关人员谈话等深入调查后,最终认定反映李某某的问题为不实举报,并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予以澄清。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贯彻落实干部保护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既强化澄清正名工作,也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聚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推动澄清正名工作精准化。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对近年来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件进行起底梳理,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程序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共开展排查不实举报问题线索50余件,澄清正名2件2人。
针对重复、不实信访举报问题,进一步强化信访前期研判,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预防、辨别、查处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线索研判、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多部门协作,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件。办结后采取一件一研判的方式,及时就澄清正名、涉嫌诬告陷害作沟通会商,对涉嫌违纪违规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市纪委监委在对重复、不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严格审核并作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灵活采用当面澄清、书面澄清、通报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把纪法课堂搬到澄清正名会场,切实发挥好澄清正名工作“宣传教育+严肃查处”的效能,引导树立正确导向,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赋能。
“不能让干事者流汗又流泪。”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整治“三乱”信访举报,一体推进澄清正名和严查诬告陷害,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周书芹 玉南凤 || 责任编辑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zuzhijianshe_1012/123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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