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太湖:利用漏洞“薅羊毛” 八人因诈骗获刑
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现如今,网购是不少年轻人购物的首选方式,“满减红包”“优惠券”“返现金”等平台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网民去“薅羊毛”。然而,有一些“薅羊毛”的行为却触碰了法律红线,“虚假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式的“薅羊毛”不可行!近日,由太湖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8人利用网购平台漏洞“薅羊毛”诈骗案一审判决,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经营的6家淘宝网络店铺,通过套现微信群发布商品信息,组织被告人吕某某等7人虚假购物,并在某网购平台使用购物红包优惠券付款,通过伪造虚假物流信息等手段进行虚假交易,利用网购平台漏洞,套现平台购物红包优惠券资金44万余元。被告人吕某某等7人分别利用多个淘宝账户在被告人王某某经营的不同淘宝店铺内通过使用红包抵用券的方式进行购物,并填写虚假收件人和收件地址信息,在确认收货后被告人王某某将红包抵用券金额按事先约定的比例返现,利用此种虚假交易的方式,被告人吕某某等7人获利数额总和高达38万余元。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吕某某等人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309/t20230913_5937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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