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与同行•访万家|开学季,法治副校长的“家”访日记
时间:2023-09-1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规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协助帮扶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协调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
(三)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或者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管理教育或者矫治教育;
(四)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根据需要对涉罪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五)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社会秩序;
(六)指导、协助学校、教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法治副校长履职瞬间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金秋送爽开学日,让我们跟随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丹徒区黄墟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曹俊英,一起走进她的履职日记中,感受她的责任、坚持和担当。
9:15
黄墟中心小学,教室。
如何将法治理念“种”进孩子们心田,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开学第一课”至关重要。考虑到青少年认识能力有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特点,我通过以案释法、动漫展示、问题互动、“锦囊妙计”赠送等通俗易懂的授课方式,给学生讲解“如何预防性侵害”“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法律知识,教育他们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诱惑,远离违法犯罪。
10:00
黄墟中心小学,操场。
“我将履行好‘法治小卫士’职责,在校园里积极传播法律知识,让身边每名同学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新学期,又一批“法治小卫士”接过我颁发的证书,沐浴在法治的“阳光雨露”下。如何让他们茁壮成长,在校园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酵母”作用?我为他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常识,并就如何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开展校园法治宣传进行交流,帮助他们提升普法工作能力,和我一起携手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10:30
黄墟中心小学,会议室。
这是我第4次列席该校的教务会。会上,我详细地为参会的学校领导和教师解读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并针对如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化校园法治宣传与校方进行了交流。为更好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深入了解了学校新学期教学计划和工作需求,确定了法治教育工作重点,并围绕完善沟通联络机制提出建议,助力检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1:00
黄墟村,学生家中。
推开家访之门,传递司法温情。为更好地做好新学期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我和殷校长一起走进了一户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家访。访谈中,我向家长详细询问了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心理情况,为学生父母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帮助他们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需要履行的法定职责。同时,我也提醒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学校一起共同做好孩子们茁壮成长的“守护人”。
近年来,丹徒区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不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李青妍
审核:王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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