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借钱生钱”的隐蔽腐败
时间:2023-09-13 作者:佚名 来源:七一网
2023年6月,江西省抚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抚州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高连珠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提起公诉。半年多前的2022年11月,53岁的高连珠主动投案,其涉嫌的“高利转贷罪”备受关注。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职人员的高利转贷行为,往往涉及个人权力的影响力,其危害性更大,隐蔽性更强。他们利用个人权力的影响力贷到款后,又加息转贷,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大了金融风险。”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说。
套贷背后的权力影子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必须说明贷款的合法用途和期限。因为公务员不允许经商,所以在很多案例中,公务员大多是以装修房屋为理由申请贷款,再以高利率转贷的。
贾奋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局原副局长,就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子。
2012年10月,贾奋强在担任银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期间,通过其朋友以签订虚假房屋装修合同的方式从银行获取贷款300万元,贷款月利率为0.5%,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发放后,贾奋强立即以2.5%的月利率,把这笔贷款全部转借给了一家小额信贷公司。几番续贷续借后,他牟利105万多元。
最终,贾奋强因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被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官员借房屋装修申请贷款并不是特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曾经发表过一篇关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鹏翔案件的文章。
2014年1月,王鹏翔以其妻子叶某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伪造装修合同并向银行申请了200万元的装修消费贷款。
2014年11月,贷款被打到了王鹏翔指定的一个假装修承包商的账户上,然后又通过承包商的公司雇员徐某某,打到了王鹏翔的岳母的账户上。当天,王鹏翔就把钱转到了3个有利可图的人手里,以赚取利息。经查实,王鹏翔通过转贷获取了150余万元的利息,在向银行支付了30余万元的利息后,从中获取了100余万元的非法利益。
还有案例显示,有的公职人员自觉晋升无望,便想通过高利转贷大赚一笔。
2009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委副调研员覃国友的一个从事房地产生意的朋友王某某,在资金紧张、贷款困难的情况下,得知覃国友有多套闲置房产用于出租,就劝覃国友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从中获得贷款,然后将贷款转借给他,并承诺每年给予覃国友50%的利息。
当时覃国友已在县委副调研员任上干了6年,他觉得,“既然‘官路’不畅,转走‘商路’也行”。2009年至2013年,覃国友先后以其本人及其女儿的名义,以购买挖掘机为由,分4次向广西鹿寨农村合作银行(今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贷款305万元,然后将所贷款项借给王某某和张某某二人,并收取利息。经查,覃国友通过高利转贷方式共牟利119万余元。
因犯高利转贷罪,覃国友被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追缴违法所得119万余元,并处罚金150万元。
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保平指出,企业主向领导干部借高利贷,除了确有资金周转需求外,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持关系,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利益输送。
隐秘链条上的“金融内鬼”
在一些高利转贷案中,有领导干部多次以名下房屋需要装修为由向银行大量贷款,动辄数百万元的“装修贷款”明显超出正常的装修需求。这些显而易见的不合理之处,折射出金融机构对涉公职人员贷款的资金用途存在管理漏洞。
2018年5月,郑州市纪委监委收到河南省纪委监委移交的关于反映巩义市原副市长杨红伟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其中有群众反映杨红伟利用职权从银行获取大额资金进行转贷,以此牟取高额利息。
通报称,2013年,时任巩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山口信用社(今巩义农村商业银行杜甫支行)主任王某范为感谢杨红伟对该信用社完成揽储任务等提供的帮助,与杨红伟商定以其哥哥杨某军的名义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在北山口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由王某范转贷给某置业公司,获取的102万余元高额利息由杨红伟占有支配。
通报指出,杨红伟作案手法隐蔽,无论是从信用社贷款还是向企业放贷,均通过“代理人”杨某军进行,杨红伟隐身于其背后获取利益。
还有一些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甚至监守自盗,做起高利转贷的生意。曾任云南省富滇银行副行长的孔彩梅,在审批贷款过程中了解到多个私营企业主资金短缺,于是滋生了放高利贷的念头。孔彩梅把自己筹来的资金进行高息借贷,“白天当银行行长,晚上作钱庄庄主”。经查,孔彩梅涉嫌贪污、受贿、高利转贷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180余万元。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滇池支行原行长解鹏,先是借银行行长的身份结识掌握资源和有资金需求的各类人员,为高利转贷“撒网”,随后与他人商议到自己所在支行办理贷款,并以15%的年化收益出借。此后,他利用职务之便,推动银行贷款审批流程“一路绿灯”,对伪造的贷款材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顺利将所获贷款转借,获得高额利益。经查,其利用职权进行高利转贷,获利71万元。
因何追究刑责者不多?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一级警长、公职律师童晓辉表示,在涉及高利转贷的案件中,如果高利转贷者在约定时间内还清了贷款,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就很少会暴露。而且,这类人员在进行高利转贷时,也不一定会向转贷对象说明资金来源,“对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来说,相比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高利转贷的隐蔽性会更强”。
童晓辉表示,公安机关收到的高利转贷线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当高利转贷者没有还清银行贷款,银行发现线索后主动报案;另一类是纪委监委发现公职人员涉及高利转贷的线索后,移送到公安机关。
毛昭晖提出,公职人员高利转贷行为涉及面广,具有专业性、隐蔽性等特点。打击此类行为不能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以大数据监督为支撑的协同式监督,通过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多种形式进行查处惩治。
目前,多地纪委监委已采取措施监管公职人员高利转贷行为。如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结合新修订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加强对失信公职人员的情况通报和问题倒查,倒查其是否存在高利转贷和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金融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开展公职人员贷款授信的监管。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497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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