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7-0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华利用担任宿松县长、县委书记,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招商引资、土地开发、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06/t20230630_4779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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