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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和解 化解矛盾纠纷|北京丰台区:善用检察和解破解法定继承执行难题

时间:2023-06-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拔出横亘在几家人心中的“刺”

  北京丰台:善用检察和解破解法定继承执行难题

  

  在检察官与法官的组织和见证下,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

  “面对家事案件执行难题,应当善用检察和解这一‘法宝’,在监督中支持、助力法院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胡晓煜向记者表示。日前,该院运用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帮助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下和解协议,重拾亲属温情。

  阿兰(化名)、阿容(化名)、阿明(化名)等6人是亲兄弟姐妹,他们的父母早年离世,留下位于丰台区某村的一处宅基地及院落中的一处房屋。2016年12月,因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治理,上述院落及房屋被征收拆迁,居住在其中的阿明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宅基地腾退补偿协议书》《安置房补偿协议书》等,后阿明夫妇依据协议内容领取了相应补偿款。同时,阿明与其他兄弟姐妹针对拆迁款及安置用房签订了财产分配方案。但之后几人因产生争议,解除了该分配方案。

  2017年,阿兰、阿容等其他遗产继承人将阿明夫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将案涉院落及拆迁安置补偿款按法定继承均等分割。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判决阿明夫妇分别给付5位原告应得款项36万余元,共计180余万元,后阿明夫妇先后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被法院驳回。

  2018年1月,阿兰、阿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内容。执行法院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阿明夫妇财产数额与全部执行金额差距较大。被执行人仅有一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价值较高,但该房为其唯一住房,且存在其他共同居住人,执行难度很大。加上双方当事人本就因拆迁、继承等家事积怨已久,被执行人对执行所依据的判决内容不服,种种因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妥善执行。无奈之下,阿兰、阿容于2022年3月8日向丰台区检察院申请对该执行案件依法监督。

  “经过审查,我发现法院判决并无明显不当。”承办检察官胡晓煜介绍,其针对申请人主张的法院应予执行的多条执行线索,先后联系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实拆迁补偿款去向情况,还前往银行调取、核实被执行人养老金及村集体分红账户资金情况,到被执行人居所及其所在村委会查看宅基地上房屋翻建及是否出租获利情况等,并针对调查核实情况,与执行法官反复沟通。

  随后,胡晓煜建议法院对在建安置房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针对被执行人前期不积极配合的行为,采取一定的举措以防止其逃避执行,在维护申请人执行利益与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上找好平衡点。这些建议均被执行法官采纳。

  随后,执行法官向负责安置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及被执行人属地村委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安置房等预期可执行财产全方位控制在执行法院掌控范围内,避免被执行人私下处置财产。同时,分别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反复沟通,在确定存在和解可能的前提下劝解双方搁置矛盾,尽快达成和解方案。

  日前,在检察官与执行法官的组织下,申请人阿兰、阿容与被执行人阿明夫妇在法院执行局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23年9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每人各10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于案涉安置房领取钥匙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并约定若违反以上承诺,法院可拍卖该安置房。随后,申请人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

  据了解,该院还将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过后对协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与监督。

  (记者简洁 通讯员刘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14_617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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