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方案
时间:2023-05-3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的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对照自治区绩效办反馈征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社会评价“问题诊断”功能,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检察力量。
二、明确整改内容,压实主体责任
2022年,在社会评价过程中,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共17条,其中,“落实整改评价意见建议”4条、“定点帮扶村居民评价”2条、“本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职工评价”11条。经认真梳理,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强化法律监督、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定点帮扶村建设、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指导服务基层、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
结合机关各部门职能职责,针对群众评议提出的17条意见建议,逐一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共41条,同时,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行“一事一码”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相结合,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定点帮扶村建设”2条意见建议作为整改重点,强力推进,争取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意见建议产生的根源,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与部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二)务求整改实效。各责任部门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有效解决基层的困难事、人民群众的烦心事。院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定期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报,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完善整改机制。建立完善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使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各责任部门通过电话或登门走访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5月底前、12月底前,整改方案、整改成效按规定均要向社会公布。12月20日前,各责任部门务必将本部门整改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院绩效考评办公室,便于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评议。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检察院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305/t20230526_4153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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