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山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6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责任,传导巡视整改压力
天山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巡视整改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先后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2次、区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扩大会议1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汇总形成整改措施133条,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严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截至2020年12月,针对反馈的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基本整改完成25个,未整改完成4个;新建立制度94项,修订原有制度71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建立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学习机制、中心组学习笔记定期抽查制度,每半年召开中心组学习交流会,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学习研讨4次。二是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社区(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学习强国等方式,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对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三是面向基层广泛开展新疆历史文化教育,突出加强对各族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引导。
2.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组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自治区党委“四个不松懈”“八个毫不放松”等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同时结合落实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医护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满足辖区群众就诊需求;切实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目前,全区个体工商户已复工复产24419户,中小微型企业已复工复产14879家。三是积极推进乌鲁木齐核心金融街区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招商、运营“四同步”,送政策进企业、进市场,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四是通过调研,做好与当地产业匹配的我区优势企业推介,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围绕解决资金、技术和市场做好精准产业扶持。
3.关于“落实总目标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上级党委下发的相关制度细则,加强常态化督促检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进一步明确“访惠聚”工作队派出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和考核内容,督促各单位落实好“访惠聚”工作直接责任,激励“访惠聚”工作队与社区(村)深度融合。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11个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及时跟进5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先后实施两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对16个管委会48个社区254个老旧小区院落实施改造工程,惠及群众2.3万余户;建设停车泊位2555个,完成率为102%。二是压实区行业监管责任,对2019年上级部门及相关平台转办的群众投诉督办函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强化药品(器械)、价格等重点领域行业的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区委严格落实“一岗多责”责任制,区委主要领导坚持逢会必讲主体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区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压实区纪委监委监督主责,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派驻监督,丰富监督形式。三是区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本届区委开展巡察工作七轮,已完成六轮262个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完成对148家被巡察单位的反馈任务,巡察覆盖率达93.2%。
2.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制定《天山区预算单位扣款事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二是成立天山区片区管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管委会财务收支审计计划。三是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手续办理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并督促已开工但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及时补办施工手续;对未开工且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地,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施工手续、加快办理进度。
3.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多责”责任制,压实县级领导包联责任。二是组织各单位第一时间梳理本单位公车在编数量,逐一排查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车辆信息,规范落实管理制度。安排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进行自查,确保使用面积不超标。三是严格落实《2020年区属各部门单位重点精简类文件量化目标》,对重点精简类文件进行严格控制,使发文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指导各党组织制定好《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到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方案》《班子成员到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过组织生活安排表》,同时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二是调整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规则,制定下发《天山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大工委”“大党委”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党建+维稳”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压实基层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督促党(工)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指导区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修订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会议召开及议事程序。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科级干部岗位轮换机制,实现机关与基层干部横向、纵向交流任职,深入74家单位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并选拔提任,搭建科学有序干部成长梯队。二是保障人才引进补贴发放,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建立联系帮扶机制,畅通关心关爱渠道,切实增强新进人员干好工作的自信心。三是由组织部门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培训,细化完善干部考察流程,同时压实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对干部进行廉洁审查,为天山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选优提供参考依据。
(四)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巡视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关于“巡视整改责任未压实”的问题。一是区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区委巡察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区纪委监委提出《天山区纪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意见》,制定《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推动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乌鲁木齐核心金融街区建设。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简易注销等改革举措,不断提高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应用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行商标、品牌战略,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转型升级、提质,助推辖区私营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四是争取政策激励扶持。
2.关于“解决群众烦心事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大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化,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需求。二是合力恢复全区空置园所复园及提前规划启动新建园工作,建立新建幼儿园项目库,项目成熟一个,落地实施一个。三是加强对老旧小区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并按照“成片规模化小区为主、逐步辐射周边”工作思路实施改造。
3.关于“审计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计划2020年至2025年,每年安排3-5个片区管委会,五年内完成22个片区管委会财务收支审计轮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2654717,0991-2665052;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东环路166号203室;电子邮箱:tsq@xjtsq.gon.cn。
中共天山区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50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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