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倡廉

陆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刘运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陆川县委批准,陆川县纪委监委对陆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刘运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运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购买虚假学历证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运明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瞒组织,廉洁底线失守,无视纪律法律,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为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陆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陆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运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陆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玉林市陆川县纪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218/gxjjw602e1379-155450.shtml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