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翔兰萨”守护川西北大美草原
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川西北高原,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涵养地,有国内最大的高原泥炭沼泽湿地,在国家生态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
为守护好这片草原湿地,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打造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并同步成立“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聚焦高原湿地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盗采领域公益损害的突出问题,用足用好诉前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走出一条治理与保护两手齐抓、检察与生态共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之路。
多措并举聚集效应
“‘兰萨’,藏语意为湿地,‘鹤翔兰萨’就是黑颈鹤飞翔的湿地之意。”阿坝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也寄托着阿坝检察人对这片高原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
2021年9月,阿坝州检察院召开全州检察机关“鹤翔兰萨”湿地保护工作动员暨品牌创建会,并相继制定《阿坝州检察机关“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实施方案》《阿坝州检察机关实体化打造“鹤翔兰萨”高原湿地公益诉讼品牌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推动“鹤翔兰萨”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落地见效。
同时,阿坝州检察机关以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依托“两联一进”“法律七进”和生态环境保护联络等活动,组织“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公益保护宣传。
此外,“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积极探索和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机制,完善“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恢复机制,以案件办理推动黄河干支流及岷江、大渡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修复。
目前,阿坝州检察院正在筹建“鹤翔兰萨”大数据指挥中心、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品牌加优秀办案团队的一体化培育模式,形成湿地保护力量聚集效应。目前,“鹤翔兰萨·林鹊”“鹤翔兰萨·九曲清”等13个子品牌相继成立。
倾力守护湿地生态
2020年9月1日,阿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阿坝县贾洛镇曼巴洛村一处湿地的泥炭被盗挖。检察官查明约200吨泥炭被盗挖,4.9亩植被被破坏。
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后发现,阿坝县林草局对盗挖湿地泥炭的泽某等3人已作出行政处罚,要求缴纳罚款并对泥炭盗挖现场进行修复。但当事人盗挖泥炭形成的深坑回填率不足20%,湿地一直处于受损状态。
若尔盖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开展水源地水质勘测。
随后,阿坝县检察院向县林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生态修复。县林草局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邀请阿坝县检察院共同监督对泥炭盗挖现场进行回填修复、播撒草种等。2020年11月,受损的湿地生态终于得到有效修复。
案件办结后,阿坝县检察院与县林草局共同印发了《保护泥炭地·呵护大草原》倡议书,在县内各个牧场进行巡回宣传,以案释法,为群众普及泥炭地的重要性和保护泥炭地的现实意义。
“‘鹤翔兰萨·林鹊’办案团队成立两年多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清理湿地内乱堆乱倒的生活建筑垃圾10余吨、污水60余吨,修复湿地、林地、草原、耕地21.9亩。”阿坝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法采挖泥炭案今年1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生态是最大的民生。若尔盖县检察院探索建立首个湿地保护“鹤翔兰萨”工作室,办理的“白河唐克镇段河道垃圾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案”入选最高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十大典型案例;小金县检察院积极投身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熊某某非法占有农用地案补植复绿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受损生态得到修复;红原县检察院针对县域内盗挖泥炭资源行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泥炭采挖点进行填方并恢复植被5余亩。
公益诉讼持续发力
2022年6月1日,黑水县检察院联合黑水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宣讲队,前往黑水县红岩寄宿制小学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 共建清洁美丽黑水”的宣讲活动。此次活动是黑水县检察院“鹤翔兰萨·冰川彩林”公益诉讼工作室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宣讲活动。“鹤翔兰萨·冰川彩林”团队为该校师生进行了“倡导绿色生活、共护冰川彩林”的宣讲。宣讲期间,团队积极与学生互动,教育学生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今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茂县检察院“鹤翔兰萨·麦色”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走上街头,走入景区,走进企业,送出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法治礼包。类似的活动还在红原、壤塘、汶川、松潘等地开展。
“时代在变,社会在变,‘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守护美好环境的初心和使命不曾改变,我们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绿色生态屏障贡献检察智慧。”阿坝州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阿坝州检察院已与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四地检察机关成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盟”,还与甘肃省甘南州、青海省果洛州的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黄河上游川甘青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探索构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省跨区域的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5年来,阿坝州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盗采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有关案件800余件,督促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140.42吨,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83余亩,补植复绿21000余株,挽回资源损失费267.4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wzn/gyss/202209/t20220906_38215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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