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办理合规案件助其健康发展 引导企业回归正轨
时间:2022-09-0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天长市检察院对一起涉企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是滁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天长市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一家主营电子元件及电瓶车充电器等生产销售业务的公司。2019年7月,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所生产的某品牌不同型号电瓶车充电器进行抽检,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涉案金额达18万余元。案发后,涉案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崇某、品质部长王某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崇某希望检察机关给企业一次与社会和解的机会,让企业能重新回归经营正轨。
天长市检察院综合考量企业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表现,初步判断该案符合企业合规考察条件。2021年12月,该院通过实地走访、到工商税务调取相关信息等方法对涉案企业开展社会调查,经全面评估,该院认为某公司具备开展企业合规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条件。经层报省检察院批准,今年1月,天长市检察院启动了企业合规案件考察程序。
该企业合规案件为期3个月,为确保考察依规进行,考察期内,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某公司,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定期与某公司及律师团队进行沟通,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合规计划,了解工作进展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某公司根据合规计划,进行了合规试运行,通过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团队、制定《产品质量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员工培训等方式,从制度层面、文化层面全方位树立员工合规意识,完善企业合规流程。
6月24日,天长市检察院依法组织了企业合规整改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场监管部门、充电器协会组成听证小组,并邀请侦办该案的民警和辩护律师到会。听证会上,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整改情况后,经过问询、评议,认为涉案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合规建设,可适用相对不起诉处理。7月22日,天长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一致同意听证小组意见,对涉案某公司、崇某、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向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8月3日,承办检察官到涉案企业所在辖区派出所公开宣布了对某公司、崇某、王某的不起诉决定。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208/t20220829_3811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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