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协同”: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
时间:2022-08-13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崇明检察
8月10日上午,崇明区检察院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召开2022年“四长协同”联席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秩通,崇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奚山青出席。崇明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上,崇明区检察院通报了最高检、市院部署的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行动。与会单位围绕开展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联动执法、入侵物种福寿螺清理整治等方面议题,就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四长协同”机制进行了交流发言。
张秩通指出,“四长协同”机制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结合自身实际的守正创新,是崇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要持续加大“四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推进力度,坚持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目标一致性,充分发挥“四长协同”工作机制“1+1+1+1>4”效应,积极构筑集预防、联惩、修复、教育为一体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跃升。
奚山青表示,“四长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了有效作用。要进一步推动“四长协同”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全面深化长江流域污染治理,推动解决更深层次的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充分发挥聚合效应,为构建崇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更大格局、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四长协同”大事记
2020年11月
崇明区检察院、崇明生态环境局、崇明水务局签订《关于建立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意见》。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崇明区检察院办理的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
2021年
每季度召开一次“四长协同”联席会议,与会单位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调查核实办案机制常态化,以及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河道侵占问题整改等进行了交流。
2021年11月
签署《关于建立北长江口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备忘录》
2022年7月
崇明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北长江口水域生态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
2022年8月
崇明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召开2022年“四长协同”联席会议。
“四长协同”机制,是2020年崇明区检察院牵头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创建的一个全新的检府生态协作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依托该机制在生态环境治理、协作、制度建设等方面实现了许多突破。
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持之以恒担负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与崇明生态环境局、崇明水务局深化“四长协同”机制合作、丰富“四长协同”机制内涵,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贡献检察智慧、奉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4qirYRs7gN-vN9kqXli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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