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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向“拒不执行”亮剑

时间:2022-07-2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法检“两长”同堂办案依法履职

  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

  对引导和激励其他办案人员

  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

  提高办案能力和审判质效

  提升司法公信力

  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官渡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育出庭支持公诉,官渡区法院院长李兴虎担任审判长,法检“两长”同时出席庭审。

  2017年,被告人王某聘请工人为其施工作业,致使两名工人因工受伤,王某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两名工人进行赔偿。案件审理期间,王某为逃避执行,隐藏、转移财产。2019年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拒不申报、移交可供执行的财产,对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2021年,王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立案侦查,经网上追逃在湖北武汉被抓获,归案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全部履行了执行义务。

  审查起诉期间,公诉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对被告人王某进行了讯问,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该案有关定罪及量刑的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指出被告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执行义务的行为不可取,希望被告人改过自新,通过该案的审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深入一线带头办案

  以“头雁效应”

  激发“群雁活力”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207/t20220720_3760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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