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院对泉州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时间:2022-07-2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工作安排,日前,漳州市检察院组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巡回检察第三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第三组,均由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担任组长,对泉州市看守所、泉州市社区矫正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7月13日下午,巡回检察组在泉州市检察院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巡回检察组组长、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及巡回检察组全体人员、福建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黄平虎、泉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志平、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振加、泉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苏少波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动员会。
会议由福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庄佳阳主持。
会上,巡回检察组组长、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莉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巡回检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既是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的体检,也是化解监管执法潜在风险的必然要求,对于规范司法执法活动、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正确履行职责,凝聚巡回检察合力,实现双赢共赢
法律监督不是你对我错,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的共同目的都是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也要积极帮助研究解决。要在巡回检察中学习泉州刑事执行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办案意识,推动巡回检察提质增效
一要细化监督举措,从注重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深层次问题转变;二要敢于自我监督,不仅要检察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活动,更要通过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反向检视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职责落实;三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坚守安全底线,开展“非直接接触式”检察,确保业务开展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四要严守检察工作纪律,根据“巡回检察就是办案”的要求,依法开展案件办理,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洁从检有关规定。
江莉检察长强调,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不负重托,坚持办案思维,与泉州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通力协作,担当尽责,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表态发言
泉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志平、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振加、泉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苏少波,分别就支持配合好此次巡回检察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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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黄平虎在发言中表示,省公安厅党委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泉州市公安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意义;二要强化责任意识,配合做好巡回检察工作;三要坚持防疫标准,确保防疫检察两不误;四要坚持举一反三,坚决巩固巡回检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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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庄佳阳指出,江莉检察长担任巡回检察组组长、主办检察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彰显巡回检察的重要性、严肃性、权威性,有力推动巡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回检察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察各项办案规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到两个检察并重,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文明、规范、高效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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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回检察组副组长陈超出席动员部署会。巡回检察组联合成立临时党支部,动员大会后立即开展工作。
来源:漳州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2Z0qPhm1kTcM9Z1P-qv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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