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党建引领检察监督 为涉企社矫对象带来“及时雨”
时间:2022-07-2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刑执部门3名党员干警会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前往信都区辖区内某社区矫正对象经营的隔离服生产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延伸检察职能助力企业防范风险,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走访中,该院执检干警深入生产车间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交谈,了解其所经营的企业经营状况、营商环境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该企业经营者郭某某表示自己还有一家关联企业在辖区外,目前企业生产的隔离服相关订单暴增,需要经常外出参与公司管理和重要合同签订等经营活动。
执检干警表示,将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对象所经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外出理由是否合理紧迫进行及时评估。在保证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矫正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协调,在法律框架内,不断优化相关工作程序,真正从企业家的困难处入手,有效解决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请假难”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法治条件。
涉企社矫对象郭某某感谢检察机关的到访,并表示会珍惜司法机关宽严相济的政策及帮扶,继续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教育,在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制度的同时,调整好心态,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做一名守法的民营企业家。
近年来,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党建工作的模式载体,把握党建与检察业务的结合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抓党建和强业务深度融合,使“党建引领+业务”模式真正成为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能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强保证,切实用党建成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面对当前疫情形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诸多困难,该院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商制定有关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请假管理办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请假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尽可能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请假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为他们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该院通过持续优化检察监督路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不断实现监督效果的同时,真正做到了党建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207/t20220718_3755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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