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舆论监督

沣西新城:将监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党建网

  

  

  近年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纪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现有的制度规定,构建相互协调配合、相互监督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监督权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为群众解难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盯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流程。紧盯监督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作印发了《监督工作流程图》,流程图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2条线入手,将8类政治监督内容、8项党风廉政建设载体、4类日常监督方式、10种问题处置方式等具体工作运用“文字+线型连接”的表现形式,对监督工作流程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将复杂的规定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流程图,监督各环节环环相扣,让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能一目了然,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坚持严管厚爱,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规范》,对“第一种形态”的适用对象、责任主体、处置方式、适用情形、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规范。文件重点对常用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5种处置方式进行操作规范、程序指引。同时,明确了13种应当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的情形,应当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实施主体并组织实施。

  敢于刀刃向内,列明负面清单。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用清晰明了的“负面清单”,列举了16种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具体情形。文件规定,纪检监察干部遇到本《办法》所列行为的,应当予以拒绝,及时向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如实填写《报告备案表》,报送本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遇到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本《办法》所列行为的,应当直接向本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报告备案。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告备案的,可先行口头报告。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置或者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

  提升业务能力,锤炼过硬本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三化”建设提升为契机,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手册》《纪检干部应知应会手册》《手边书》《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关于规范违纪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制度文件10余项,坚持“专题学习、工作部署、支部活动+学习分享”的“3+1”会议模式,持续落实“三课一报”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党史纪律课”,15名党员轮流讲述党史上的纪律故事及学习启发,增强党性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开设“业务微课堂”,机关干部36人次轮流分享个人在业务学习、工作实践、借调锻炼中的所学、所获、所悟,相互学习借鉴;举办“业务培训课”58次,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自主学习培训;编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月报”11期,晒亮点、找不足、促提升,努力提高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觉悟、行动自觉和专业水平。

  “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使得监督执纪各环节一目了然,操作流程详细规范,将监督权也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老人手’更加轻车熟路,‘新人手’上手更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沣西新城纪委负责人表示。(沣西新城纪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gbjd/20220707/710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