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明天 | 公检法联动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为李某的父亲,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此种监护失职的情况应当予以纠正。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预防和防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监护意识,做好家庭教育,责令你做到以下几点……”5月11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永宁县公安局联合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近日,兴庆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办理一起非法拘禁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未成年人李某、赵某、白某等6人的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管,导致6名未成年人偏离正常的成长轨道。为引导监护人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兴庆区法院、兴庆区检察院、永宁县公安局联动履职,针对6名未成年人的行为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当面向6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读、送达,并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讲及家庭教育指导。
5月11日,在宣告送达过程中,检察官、法官、民警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释法说理,详细向监护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引导监护人正确认识自身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教育缺位和方法不当问题,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监护意识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感,对其提出亲情陪伴及加强安全教育、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要求。家庭教育指导师及社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对监护人提出家庭教育建议,帮助其转变教育方式,科学、依法带娃,有效预防侵害事件的再发生。
接到教育指导令后,各监护人纷纷表达感谢:“感谢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这么重视孩子们的教育问题,孩子犯的错与我们平日疏于管教有很大关系。今后会对孩子多加关心和教育,引导他们走向正轨,把他们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2/05/31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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