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埇桥:长三角区域两地四方协作,为企业合规结出“盛夏的果实”
时间:202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给我们弥补错误的机会,联合多方,给了我们合规的指引,考察期限内,我们一定严格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合规整改工作。”6月21日,正值夏至,江苏盐城某企业合规现场考察推进会上,涉案企业负责人诚恳表态。
2018年至2019年期间,盐城市某化工企业将产出的危险废物交由某无危废处置资质的主体处置,倾倒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境内,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案发后,该公司积极承诺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并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修复工作。
2022年1月24日,埇桥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层报安徽省检察院批准,启动了企业合规工作。
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引入
迅速适应“新身份”
如何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评定?又如何保证评定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专业意见在案件处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根据最高检《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埇桥区检察院积极对接工商联、市场监督、生态环境、财政、税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宣介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3月18日,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组织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接触企业合规工作的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很快进入角色,明确工作方式与步骤,对涉案企业整改承诺和合规计划进行了审查。
专业“外脑”的引入,立足标本兼治,提升了合规整改评估的客观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确保了合规计划“真合身、真管用”。
疫情当前
催生企业合规异地协作
“飞行监管”“云监管”
该企业坐落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疫情形势下,为使企业合规考察监管更加精准、便捷,埇桥区检察院根据《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发出跨地区协作申请,得到了滨海县检察院的积极回应。2月18日,埇桥区检察院办案组赴滨海县检察院就合作事宜签订了《企业合规异地协作衔接意见》,并共同对涉案公司前期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核查和实地考察。
期间,滨海县检察院在企业所在园区开展了企业合规法治教育,牵头成立滨海县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后,即向盐城市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申请,抽取了该案的第三方组织人员,对该企业合规计划书进行审查。埇桥区检察院及埇桥区第三方监管组织则通过审查涉案企业主动邮寄的相关视听资料的方式,对企业合规工作进行“线上监管”、审查研判。
埇桥区检察院与滨海县检察院始终同步完成各项工作。
异地协作机制的确立,合力破解了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等难题,降低了司法办案成本,提升了办案质效,打通了两地检察机关沟通合作的桥梁,给该案企业合规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底气”。
四方协作
联合考察看“成绩”、提建议
6月21日,宿州市、埇桥区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第三方监管组织人员来到滨海县,会同盐城市、滨海县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及滨海县第三方监管组织人员,在涉案企业开展了“四方联合”实地考察。 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提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第一、二阶段的整改工作,通过此次“会诊”,对第三、四阶段整改工作提出了详细的意见建议。
整改期间,该企业在疫情形势下保持平稳运营,同时积极拓展创新环境友好项目3个,均已获政府立项批准通过。
“在下阶段的整改工作中,希望你们真正践行‘为了大地的丰收’这一企业口号,做到让企业服务大地,回馈大地,以企业合规成果争取从宽处理。 ”考察中,检察官对该企业负责人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206/t20220630_37290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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