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人物访谈

党员享有的权利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先锋网

  【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14231?ClassId=661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