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形成“1+2”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先锋网
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教育两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同时出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试行)》《中小学校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在全国率先探索形成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1+2”制度体系。据了解,按照梯次推进、有序落实的思路,全市中小学校将全部建立起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根据《实施办法》,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决定学校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学校重大问题由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应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
天津市相关部门将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加大培养力度,每年至少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1遍,有针对性地补足知识弱项、补齐能力短板、扫除经验盲区、拓宽格局视野,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实行德育思政工作分管校领导及德育主任由党员担任。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各学校要坚持和完善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天津将把德育与思政工作作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期目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天津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tjzzb.gov.cn/ywkd/zzgz/202205/t20220522_919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