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案情追踪

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 男子犯重婚罪获刑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平罗县检察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杨某某在未解除原始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女。2014年2月杨某某与田某某登记结婚。2015年2月女儿出生后,双方夫妻关系因生活琐事逐渐产生裂痕。2017年,杨某某认为双方已经感情破裂无可挽回,便离开田某某独自生活,但一直未与田某某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杨某某认识了马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1年2月,杨某某与马某某的女儿降生。田某某从杨某某的快手账号发布内容得知杨某某与他人同居生子后便报案。

      杨某某到案后表示因其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对此非常后悔,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相应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院意见后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AJJJ/2022/05/318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