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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溯源治理成效初显:寄递安全“保卫战”凝聚多方合力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1月17日,辽宁沈阳,在围绕探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座谈会上,听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通报的数起利用寄递渠道运送毒品、枪支等违禁品典型案例后,受邀与会的某公司寄件门店负责人感慨地说:“这样的座谈会应该多开,真的很难想象这些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近期,围绕“七号检察建议”召开的座谈会,在全国多地检察机关举行,与会者包括邮政部门代表、政法领域有关负责人、寄递企业代表……一场场凝心聚力的座谈,一份份强化部门协同的意见,一项项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专项行动,或已新鲜“出炉”,或正在缜密酝酿中。

  这场维护寄递安全的“保卫战”,在4个月前就已打响。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相关部门。近期,国家邮政局正式向最高检书面回复了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推出了一系列完善管理的举措。

  有专家认为,这是切断违禁品流通渠道、推进寄递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高位统筹推动

  “七号检察建议”诞生

  

  寄递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组成部分。高位统筹推动,无疑对维护寄递安全有着不可小觑的重要意义。

  最高检为何会发出“七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存在哪些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寄递安全问题,多次强调要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加强快递队伍建设,做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据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检察机关当前办案情况看,寄递违禁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犯罪数量呈多发态势。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涉及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数量较大。

  除了案件数量外,通过寄递渠道实施的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以寄递毒品案件为例,这类犯罪上下家联系隐蔽,往往难以查清。陈某巧非法持有毒品案的办理,就集中体现了这个特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邮寄毒品零口供案件:毒品上家将毒品伪装成婚庆用品藏匿于快递包裹内,通过快递从云南省邮寄至重庆市,又先后三次通过同城直送方式进行转运……对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办案检察官来说,该案的办理的确很费心思。

  对于该案犯罪事实的认定,存在哪些难点?记者采访了解到,客观上,同城直送一般是非实名制下单,业务员很少查验包裹内的物品,当出现接收包裹的人与预留收件人的信息不一致等情况时,在认定收件人与他人达成毒品犯罪犯意联络,以及在案件中所处地位作用等方面的难度均有所增加。主观上,因被告人辩解不知道收取的包裹内藏匿有毒品,在案证据无法将被告人与毒品包裹建立关联,难以认定其明知包裹内有毒品而收取。

  如何攻克上述办案难点?通过认真审查案件证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办案检察官发现,在前期侦查中,侦查机关忽略了对毒品包裹的转运轨迹、案发现场监控录像、被告人交易账户以及相关经手毒品包裹人员的调查取证。“我们针对前期侦查堵点漏项和证据薄弱环节,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督促调取完善客观证据。同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形成诉侦合力。”该案办案检察官表示。

  如何建立起毒品犯罪行为人与毒品包裹之间的关联,推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我们通过快递单信息,结合询问毒品包裹经手人员、调取寄件点视频,逐步查清毒品快递转运轨迹。最终确认了被告人刻意避免采用邮寄直接送达方式,而是在毒品包裹抵达重庆后先后三次在不同的同城直送平台下单,将寄递过程分段进行。这种不符合常理的行为,就是我们突破案件证据的关键……”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补充调取的大量证据为推定被告人主观明知是毒品而收取包裹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仅是检察机关办理寄递违禁品有关案件的一个缩影。2021年11月,最高检发布6件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在调研各地寄递毒品、枪支爆炸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情况后收集而来。

  “除了实地调研,我们还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先后指导江苏、浙江、内蒙古、四川、广西等5个省级检察院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制发了关于防范寄递毒品等问题的检察建议。”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实践中寄递安全监管整改不到位、落实难度大等问题,需要从更高层面推动解决。为此,第二检察厅全面调研分析寄递违禁品犯罪相关情况和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起草了检察建议稿,并走访国家邮政局听取意见。此后不久,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寄递违禁品问题检察建议,即“七号检察建议”。

  寄递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组成部分。高位统筹推动,无疑对维护寄递安全有着不可小觑的重要意义。或许,这也是“七号检察建议”自诞生伊始便备受关注的原因之一。

  

  协同创新施策

  迈出能动履职步伐

  

  高位推动下,各地有关部门凝心聚力,创新施策,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2021年10月20日,最高检正式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在寄递安全治理领域产生了怎样的“涟漪”?

  记者了解到,“七号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最高检多次与国家邮政局有关领导沟通,就落实检察建议的重点难点等展开探讨,并向全国检察机关下发《关于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邮政局正式向最高检书面回复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在收到“七号检察建议”后,国家邮政局立即召开党组会对落实检察建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随后,又印发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寄递新业态监管、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培训宣传等工作逐一分解,细化落实举措。
高位推动下,各地有关部门凝心聚力,创新施策——

  在依法查处寄递违法行为过程中,如何防止行政执法中出现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问题?湖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拟于近期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第三部分,对各部门职责,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与立案,程序性案情通报,案件处理中各部门的回复期限及内外监督等内容作了规定,规范了刑事违法与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

  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与楚雄州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邮政监管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起顺应当前寄递行业发展趋势的检邮协作监管机制。“这项机制创设了‘线索互转’的工作方式,在‘两法衔接’制度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向检察机关报送犯罪线索的基础上,增加了检察机关向邮政管理部门反馈涉案企业网点行政监管线索制度,变原有的单向线索移交为双向信息互动。”楚雄州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与启东市邮政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邮政监管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启东市检察院与启东市邮政管理局建立邮政监管与检察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邮政安全监管中的具体问题,探讨防患通过邮政寄递方式实施犯罪的相关举措。

  吉林省检察院印发《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和防控寄递违禁品犯罪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要高度警惕犯罪分子寄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新型毒品犯罪问题,准确把握“毒品”和“药品”的界限,加强对主观明知证据的审查认定,切实保证定罪准确、罪责刑相适应。

  ……

  精准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为寄递安全保驾护航,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各部门协同能动创新履职的步伐已经迈出。

  

  牢记百姓心声

  “多一些安心,少一些犯罪”

  

  寄递安全治理已经初见成效:剑指新业态、跨境寄递的规定相继出台,多地邮政管理部门正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近年来,同城直送、众包配送和智能快递柜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未能被严格执行到位。与此同时,物流寄递、跨境寄递数字化、网络化日趋复杂,网约车、出租车以及一些大宗货物托运行业也从事寄递业务,安全监管职责主体不清晰的情况时有发生。

  “部分寄递企业往往更重绩效与业务量挂钩,轻制度监管执行,甚至为压低成本不惜违规招揽客户资源,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在执行中难免流于形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看来,应进一步推动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加强对“同城闪送”等新兴物流的监管。

  现如今,在湖北省南漳县街头,若您乘坐当地出租车会发现,车上安装了车载4G动态管理系统,该系统整合了人脸识别设备、线上线下同步服务、车辆运行轨迹、车内外音频等功能,可以进一步强化对出租车运输可疑物品和人员的过程监督和事后追查能力。这要得益于南漳县交通运输局的积极作为。

  事情得从2021年12月1日说起。当天,南漳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禁毒教育和法治宣传,加大涉毒奖惩力度,促进行业规范运营。与此同时,南漳县检察院、县交通运输局还联合某出租车公司召开禁毒专题教育会议,对全县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了禁毒知识教育培训,并要求县133名出租车司机现场签订《禁毒承诺书》。

  剑指新业态、跨境寄递的规定也在相继出台。一个月前,黑龙江省黑河市检察院联合黑河市邮政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建立邮政监管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邮政管理部门需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同城直送、智能快件箱、大宗货物托运从事寄递业务等新业态企业的相关监管措施和相应管理规定,督促新业态企业落实行业规范,消除监管盲区。对跨境寄递等安全监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职责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责任。

  记者了解到,多地邮政管理部门正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探索建立符合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部门协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常态联动、优势互补、责任共担,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强化寄递安全监管,仅仅依靠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寄递企业的行业自律是不够的,公众的广泛参与才是最有效良方。

  广东省龙门县检察院制作了“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寄送违禁品犯罪”宣传海报,张贴在全县范围内100余个寄递网点、156个村委会、24个居委会、1900余个村民小组和110余个居民小组显眼位置。海报还印有最高检“强化寄递安全监管、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新闻发布稿网页二维码,方便群众扫码阅读原文、理解原意。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蓉检禁毒联盟·蓝花楹禁毒工作室”通过加强与某智能快递柜运营企业合作,在辖区内智能快递柜投放了一组禁毒小贴士,扫码即可观看《拒毒防坑指南》。

  ……

  “在‘七号检察建议’的带动下,寄递安全治理已经初见成效。希望遏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继续深入推进,期待寄递渠道多一些安心,少一些犯罪。”美团某区域安全负责人的心声,也是对美好生活有着更高期待的每一位百姓的心声。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202/t20220222_35605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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