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给困境中的人一缕温暖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在弥勒市检察院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云川带队
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王某某
送去10000元司法救助金后
2021年12月27日
王某某专程到弥勒市检察院
为他们送来锦旗点赞
为民排忧 心系百姓
雪中送炭 冬里暖阳
这面锦旗背后
到底蕴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跟随小编去看看吧
事件起因
2021年11月10日,12309中国检察网转来王某某一封求助信,信的内容是:“我叫王某某,家住弥勒市竹园镇,丈夫因车祸不幸离世,原本幸福的家庭遭受重创,年迈的公公伤心欲绝,身体每况愈下,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对方没有能力支付赔偿,一直靠我打工维持生活,这两年来体弱多病的我感到力不从心,特向检察院申请救助,望领导给我们这个家庭一个重生的机会。本人在此感谢!”
检察官急群众所急
弥勒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求助信的当天,检察官就与王某某电话了解具体情况。当天下午,承办人专程接待了王某某,认真查看材料,详细了解其家庭现状。
经了解,申请人王某某及两个幼子是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速某某的家属,2017年2月24日,李某某交通肇事直接导致速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案发时,王某某的大儿子7岁,小儿子只有8个月。2017年9月25日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赔偿速某某受伤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共计632088.89元,扣除已付的25000元,尚欠607088.89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未果。4年后,被告人李某某刑满释放,外出打工,再无消息,申请人王某某再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立即受理了该案,并鼓励王某某树立生活的信心,抚养好两个孩子。
终有结果
“这么多年以来,终于找对路了,多亏有你们,不然我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2021年12月20日,承办检察官电话告知王某某,表示将为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电话里传来哽咽的声音:“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院……”12月23日,该院代理检察长孙云川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人员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王某某送去司法救助金10000元。救助金送到申请人王某某一家三口手中时,王某某和她的儿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12月27日,王某某带着锦旗来到弥勒市检察院,一直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感谢,请你们一定要收下这面锦旗啊!”
弥勒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助措施,使他们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关怀,使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使社会矛盾得以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201/t20220105_3513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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