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少年的你|检察故事:13岁弱女为何助虐?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护航“少年的你”
健康成长
“现在我与父母关系很好,在学校也能专心读书,感谢你们的帮助!” 两年来,福清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小婷(化名)进行持续跟踪帮教,了解小婷的思想、学习、生活等状况,近日,检察官再一次回访时,小婷如是说。
检察官对小婷进行视频回访
2019年,福清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发生在学校周边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罪名刑事案件,一名年仅13岁的中学生小婷参与其中。承办检察官查阅案卷后,发现小婷年纪尚小,身形娇弱,很难想象会跟这些罪名有关。
多问一句:开展全面细致的社会调查
怀着心中的疑惑,承办检察官进行全面细致调查,走访小婷的邻居、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其成长经历、亲子关系等情况。在调查中,检察机关了解到,小婷母亲常年在外,主要由父亲管教,但父亲沉默寡言,对小婷关爱缺失,导致小婷结交不良朋友。
在一次偶然的事件中小婷招惹上这个在学校周边实施寻衅滋事等行为的团伙,小婷被殴打,但无处倾诉,最终因迷失方向选择加入犯罪团伙。
多想一层: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的心情也变得沉重。13岁的小婷实施了多个犯罪行为,父母监护缺位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同时,小婷还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进入诉讼程序,若任由其发展下去,再犯罪可能性大,对其健康成长不利。检察官意识到开展临界预防十分必要。
该团伙实施的犯罪行为发生于学校周边,且包括小婷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系在校学生,反映出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
多做一些:增强检察办案效果统一
01将临界预防融入“法治进校园”
福清市检察院将临界预防与“法治进校园”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校园开展系列法治教育,由检察官担任主讲人向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使其了解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危害,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02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督促监护令”
针对小婷的家庭监护问题,福清市检察院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现场宣告送达,邀请侦查人员、老师、司法社工等人员参加。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阐明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表现,家长对自己没有担负监护职责后悔不已,当场具结悔过。
学校老师对疏于教育管理学生深感自责,社工对今后开展帮教工作也更加有的放矢。经家庭教育指导,亲子关系逐渐向好,小婷学习生活也步上正轨。
03将检察建议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福清市检察院向教育部门及相关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建议其加强法治与品德教育,加强家校联动,多部门密切联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教育部门、学校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对于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福清市检察院没有“一放了之”,而是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予以惩戒和矫治,努力让他们在阳光和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这既是未检人的职责,也是未检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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